机构设置

人事处

1.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、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,制定学校人事、人才政策,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,并抓好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做好人事制度改革、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做好校内分配制度改革、工资福利核定发放、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。

4.负责制定实施各类人力资源配置计划,做好人才引进、调配、服务等工作。

5.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、聘任;负责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晋级工作。负责制定各类人才的培训、研修计划,做好评优、评奖推荐及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。

6.负责全校教研室、实验室等业务机构负责人的职务任免。

7.负责学校考勤和考核的日常管理,做好与人事有关的数据统计。

8.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9.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,做好学校计划生育工作。

10.负责做好全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,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、生活待遇。

教师发展中心

1.制订教师职业化、专业化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2.调研掌握国内外高校教师发展职业化、专业化的经验、研究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问题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制度。

3.负责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,促进良好师德、师风的形成。  

    4.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,引导教师互助合作,形成学术共同体。

5.关注教育教学前沿,为全校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。

    6.建立交流平台,促进教师教学科研交流。

博士后管理办公室

1.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各类管理条例的制定。

2.负责组织实施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站申报工作。

3.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评估考核工作。

4.负责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,做好博士后招收宣传工作。

5.负责办理博士后进、出及退站手续,签订科研工作协议书。

6.负责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,组织各类博士后科学基金和科研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。

7.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,检查督促博士后完成开题、中期考核、出站考核工作。

8.负责办理博士后户口迁移,协调安排博士后住房、配偶借调等工作。